河北省统一战线泛海助学行动资助申请表
填表说明
一.“学生本人”填写项:
1.姓名:张xx
2.性别:男、女
3.出生年月:四位数年份,两位数月份,如:1995.05,不能简写为“1995年5月”或“1995.5”。
4.民族:标准全称,如:汉族、苗族,不能简写为“汉”、“苗”。
5.政治面貌:标准简称,如:中共党员、预备党员、共青团员、群众。
6.身份证件类型:如:身份证、护照等。
7.证件号码:身份证号、护照号码等。
8.证件签发/到期日期:具体到年月日,如:2015-05-25。
9.考生号:标准的14位高考考生号,如:18130106150688。
10.学历层次:如:大学,大专。
11.考试类型:填写:普通高考或对口升学。
12.报考科类:如:文史、理工、艺术文、艺术理、体育文、体育理等。
13.录取院校:录取院校标准名称,不能简写。如:“河北师范大学”不能简写成“河北师大”、“河师大”等。
14.学习专业:录取专业标准名称,不能简写。如:“汉语言文学”,不得简称“中文”等。
15.户籍地:具体市、县名称,如:石家庄市平山县、承德市丰宁县。
16.户籍类别:城镇或农村。
17.建档立卡号码:由县(市、区)扶贫部门颁发的“河北省扶贫手册”上登记的号码。
18.残疾人证号: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和《残疾军人证》填写。
19.家庭主要成员情况:“关系”一栏为监护人与受助人的关系,如“父亲”、“母亲”、“爷爷”、“奶奶”。“工作单位或职业”填写监护人职业,如“河北省xx市xx县xx乡xx村农民”或“河北省xx市xx县xx厂工人”等。
20.家庭住址:必须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记载的家庭住址一致,如:河北省xx市xx县(市、区)xx乡(镇)xx村xx组。
21.联系方式1:学生本人电话(手机号码)。
联系方式2:学生监护人或能联系到学生本人的亲属、老师等的手机号码。
二.“县级工作协调组”填写项:同意资助或不予资助。